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员工行为奖罚制度
为强化员工遵纪守法和自我约束的意识,增强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,同时保证企业各项规章制度得到执行,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,特制定本制度。 第一章奖励 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,可获得奖励 (1)品德端正,工作努力,有出色或超常表现。 (2)热心服务,有显著善行佳话。 (3)检举违规或损害企业利益的行为。 (4)发现职责以外的故障,予以上报或妥善处理。 (5)对经营业务或管理制度提出有效的合理化建议,得到采纳实施,并取得重大成果和显著成绩。 (6)为企业取得重大社会荣誉,或其他特殊贡献。 (7)忠于职守,积极负责,业绩突出。 员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给予经济奖励,500元奖金随当月工资发放。 (1)工作努力、业务纯熟,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任务。 (2)品行端正,恪尽职守,堪为全体员工楷模。 (4)全年满勤,无迟到、早退、病假、事假。 针对管理创新及合理化建议奖,企业设有金额为100~500元不等的共五级奖励,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奖励级数。 优秀员工每名奖金为100元。 对杰出员工奖项,奖金200元。 对“优秀管理者”奖项,企业设有金额为500~1000元不等的两个档次,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,予以批评 (1)工作时间未经批准离岗或窜岗、闲谈。 (2)因个人过失发生工作错误,情节轻微。 (3)妨碍工作或企业秩序,情节轻微。 (4)不按规定着装。 (5)在非吸烟区吸烟、工作时间吃零食以及在办公区从事娱乐活动。 (6)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的命令,无故未能如期完成。 (7)工作时间外出办私事或长时间接打私人电话。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,予以罚款。 (1)迟到或早退 每次罚款20_元;当月累计达三次及以上,罚款200元并警告一次。 (2)旷工一日,除扣发当日基本薪资的50%外,另罚款100元。 (3)代人打卡被查出者每次罚款50元;三次(含)以上,通报批评并另罚款100元。
(4)损毁公物除照价赔偿外,另处罚金100元;如查实属故意行为,视情节轻重加罚100~500元,并警告一次。 (5)其他违反企业制度和规定的行为,按相关制度或规定处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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